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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余村,翠竹掩映的村道上游人如织。村口石碑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谁曾想,二十年前这里还是漫天粉尘的矿山村。改变始于村干部带头关停石矿,把生态账算进了发展账。
如今,一场更深刻的变革正在全国推开——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为各级领导干部戴上生态“紧箍咒”,尤其强调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考察评价重要内容,让“生态政绩观”真正嵌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01 为何要给“关键少数”戴上生态“紧箍咒”?
曾经,一些地方上演着“生态困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管发展的部门却对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环境出了问题,追责时“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究其根源,在于责任链条的断裂——“关键少数”的生态责任悬了空。

某地化工园区超标排污被中央督察组点名,分管副市长却辩称“经济指标压力大”;北方某县为追求GDP,违规上马高耗能项目,县委书记在离任审计时才被发现突破生态红线……这些案例暴露出三个深层症结:
责任主体“虚化”:环保工作从“人人有责”演变成“无人担责”,主政者常以“集体决策”规避个人责任;
政绩考核“失衡”:干部晋升主要看经济数据,生态指标成了“软约束”;
追责机制“疲软”:生态环境损害往往“秋后算账”,且多停留在通报批评层面。
《规定》的出台,正是用制度之力重塑责任体系:明确“第一责任人”、划定“责任田”、列出“负面清单”,将生态责任从“纸上条款”变为“带电高压线”。
02 责任状如何从“纸面”落到“地面”?
制度设计贵在精准。《规定》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生态责任制度”,在于其构建了环环相扣的闭环体系:
党委主要负责人:将生态保护融入全局决策,主导绿色转型;
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生态规划、保障财政投入,严控“两高”项目;
分管领导:抓督察整改、应急处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浙江湖州的实践印证了这一设计的科学性。该市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对区县考核中生态权重占30%以上。长兴县曾因蓄电池污染被挂牌督办,县委班子立下“军令状”:三年内不摘掉污染帽,主动辞职。最终通过关停百家小企业、投入十亿治污,实现产业“绿色涅槃”。这正是责任到人、考核倒逼的力量。
监督利剑穿透“最后一公里”,《规定》创新建立“四把锁”监督机制:
督察审计锁:中央环保督察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动,离任要交“生态账”;
考核否决锁:对突破生态红线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终身追责锁:无论调离或退休,失责必究;
群众监督锁:拓宽举报渠道,环境数据实时公开。
绍兴柯桥的印染业整治便是例证。当地将152家印染企业关停并转至滨海工业区,每家企业安装排污智能监控,数据直通环保部门与公众平台。有企业主感慨:“现在偷排一次,罚款够买新设备,谁敢冒险?”
03 干部考察为何要增加“生态分”?
《规定》最引人瞩目的突破,是要求“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须看生态账”。这意味着:
提拔干部先看“生态体检报告”:蓝天数、水质达标率、固废处置率等成为“必答题”;
“唯GDP论”晋升模式终结:即便经济增速亮眼,生态严重滑坡者也不予重用;
绿色政绩可“折现”:生态治理成效显著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宁波的干部考核改革已尝到甜头。象山县将海湾整治、渔村污水治理等纳入乡镇干部KPI,大徐镇党委书记因带领村民建成全省首个“零污染”养殖区被破格提拔。当地渔民笑言:“现在书记们比我们还操心海水质量!”
然而,新规落地仍需警惕三种偏差:
数据造假:少数地方可能炮制“虚假蓝天”;
急功近利:为快速出政绩搞“运动式治污”;
避责躺平:怕担责干脆不发展。
破解之道在于构建“三维考核”:
既看监测数据,也查群众满意度;
既考核短期成效,更评估生态修复可持续性;
既算环境账,也算经济转型账。
钱塘江畔,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屏实时跳动着全市河长巡河轨迹。从“河长制”到“林长制”,再到如今覆盖全域的“生态责任制”,浙江的实践早已证明:当每条河流、每片山林都有“专属守护人”,绿水青山就有了最坚实的屏障。
这份《规定》的深意,不仅在于追责的严厉,更在于导向的重塑。它传递出清晰信号:新时代的“好干部”,既要会算经济账,更要精算生态账;既要带群众致富,更要为子孙留绿。
当组织部门的考察表上有了“生态分”,当干部档案里存下“绿色成绩单”,美丽中国建设便有了万千“行动派”。待到春风又绿江南岸时,我们终将懂得:今日念给干部的“紧箍咒”,正是留给未来的“生态福音”。
(记 者 罗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