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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我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区级部门、镇街统战干部,新疆和田驻渝工作组,各民主党派、宗教界人士及各族群众代表共140人参加。
市宣讲团成员陈俊宏围绕立法背景、法律定位、核心要义、贯彻落实等四个板块,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阐释“十二个必须”“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重要内容,并结合贵州“推普兴乡”、闽宁协作、川藏铁路建设等鲜活案例,讲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路径,为参会人员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依法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持续用力抓好学习宣传,推动法律精神入脑入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九五”普法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面向基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要持续聚焦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擦亮“渝见石榴红·璧定有精彩”民族工作品牌,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互嵌式社区建设、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三交”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要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机制,多方联动、凝聚合力,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和睦的良好局面。(记者 何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