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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质量,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现就拟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璧科技局发〔2025〕3号)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单位书面提出意见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意见建议需加盖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意见建议需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或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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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2日